国务院办公厅(国办发[2016]74号)印发了《老年教育发展规划(2016—2020)》的贯彻执行通知。湖北省老年大学协会(鄂老学协通[2017]2号)进一步要求做好贯彻落实的工作通知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和《通知》),并结合我省老年大学老年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,提出了具体意见。
我区老年大学收到通知后,迅速组织校委会成员召开了“贯彻中国《老年教育发展规划》和湖北省老年大学协会《通知》专题学习会”。学校执行副校长韩建华同志宣讲了国务院下发的《老年教育发展规划》的内容和要点,传达了湖北省老年大学协会《通知》精神,校委会结合夷陵区老年大学实际,研究决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如下:
一是深化对《规划》精神的理解把握确保贯彻落实进行指导,要求及时将文件精神迅速向区委组织部、老干部局做好汇报,争取领导,由区委老干部局纪检组长、活动中心主任、学校执行副校长韩建华同志完成。
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、传达、贯彻国务院下发的《老年教育发展规划》和省老年大学协会《通知》精神,提高认识,增强学习自觉性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、集中到《规划》和《通知》精神上来。精准把握《规划》的内涵和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完成制定《规划》贯彻落实方案和我区老年大学校园文化经验的收集整理,由区活动中心办公室、老年大学办公室主任李作强同志负责。
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工作。通过老年大学网站以及各级各类报刊、杂志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络等媒体加强对《规划》的宣传,掀起学习、贯彻、落实《规划》的高潮;及时将我区贯彻落实情况向省、市老年大学做好情况汇报。组织师生撰写新闻稿件和学习心得体会,为老年教育建言献策,把学习引向深入,身体力行,为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做出贡献。科学谋划老年教育工作的规划,制定出符合我区老年大学教育实际的规划工作计划,建议稿和《规划》相关理论征文的调研文章,由老年大学教务主任易双红同志负责。
四是紧密结合老年大学实际,对照《规划》提出的目标任务,认真修订和完善老年大学五年规划,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我区老年教育特点的措施,保证实现《规划》所确定的目标,由老年大学教务主任易双红同志负责。
五是继续依托区委、政府统一安排和布置,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“省示范老年大学”的创建工作,对照标准,严格要求,提档升级,务求实效;争取领导重视做好多方协调确实保障老年教育经费的落实。
夷陵区老年大学要在《规划》和《通知》精神的引领下,真正做成我区老年教育事业的重要载体。弘扬奉献进取,开拓前进的精神,携起手来,主动作为,敢于担当,抢抓老年大学科学发展的宝贵新机遇,不断加强学校的标准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现代化建设,不断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,把我区老年教育真正建成广大老年朋友快乐温馨的家园,建成全省示范老年大学,为构建和谐的学习型社会再作新的贡献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加更多的正能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