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中心水电设施的维护管理,确保正常供水、供电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中心大楼的水电设施由中心工作人员管理,责任到人。
二、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、钻研业务技术,不断提高技术等级水平,能胜任本岗位所承担的一般或小型维护、维修工作。
三、人员要加强责任心,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水电设施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、及时处理。
四、若需大型维修或购买配件,水电管理人员应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,写出书面报告,按审批程序办理。对购买的水、电设施,应做好登记,对更换的设施,应有相关人员签字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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